1、散客拼团,在安排接送或其他活动,可能出现相互等候现象;入住酒店时,房间钥匙牌押金有可能由客人交纳,押金在退房时退还客人。山东宾馆、酒店不再提供免费一次性日用品,请提醒客人自备卫生洗漱用品。敬请组团社提醒游客给予理解并配合
2、青岛为海滨旅游城市,为了游客安全我社行程不安排游泳项目。如果客人自愿选择游泳,产生费用及责任游客自己承担。
3、身高不足1.2米的儿童,只收取地接车费和餐费,如在旅游当地产生其他费用由家长承担.
4、客人住宿出现自然单间补单房差或三人间调配。含行程所标景点的首道门票:小青岛15元/人、八仙渡80元/人、华夏城98元/人。(不包括景区内另行收取的费用),因游客个人原因临时放弃旅游门票均不退还。持有优惠证件景区退费标准:小青岛半票不退、全免退5元/人,八仙渡半票退10元/人、全免退50元/人,华夏城半票不退、全免退10元/人。如遇散客拼团用餐人数不足,拼不上团餐,导游会将餐费现退客人,请提醒游客给予理解!
5、全程指定酒店(注明酒店名称),旅行社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游客入住其中的一家。不提供自然单间,如产生单人房差请游客自行现付房差或安排住三人间或加床。因高峰旺季或特殊原因房源紧张,旅行社可能会安排其他的不低于以上住宿标准的住房。
6、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团队滞留、耽误或由此造成损失,产生的费用客人自理,我社将协助安排;未产生费用按照成本价格退还游客。如遇天气、战争、罢工、地震等人力不可抗力无法游览,我社将按照旅行社协议,退还未游览景点门票费用或和游客协商进行调整或等值交换(但赠送项目费用不予退还),额外增加的费用由客人自理。游客个人原因临时放弃旅游,费用一律不退。
7、每日行程结束后至次日行程开始前,均为游客自行安排活动期间。(特别提醒,游客自行安排活动期间请注意自己的人身及财产安全)。报价不含游客旅游意外险。建议游客出发前在组团社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
8、投诉受理,以游客交回的《游客意见单》为依据,请您秉着公平、公正、实事求是的原则填写《游客意见单》。提醒:旅游投诉时效为返回出发地起30天内有效。
9、旅游行程中,旅游者应当遵守导游统一安排。若因旅游者个人原因需自行安排活动,应当经随团导游书面同意方可离队,否则视为自行脱团,在此期间产生的相关损害由旅游者自行承担,旅行社对游客不承担侵权或违约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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